黄浦区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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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上午,黄浦区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韩顺芳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惠明、吴力坚、张芹、姚晓红、戚建豪和委员共28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黄浦区2022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和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审查和批准了黄浦区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会议指出,近年来,区政府和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区委关于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债券使用合法合规,发挥专项债券在促进投资、稳定经济中的积极作用,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债务管理工作,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切实履行全过程监管法定职责,充分发挥政府债券资金的重要作用,推动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好项目储备,发挥政策效能,用好政策工具,强化债券项目绩效管理;要加强协调联动,防范债务风险。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本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审查方式探索创新,监督质效持续提升。会议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推进依法治区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从依法履行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定职责的高度,认真行使法律监督职权,促进重大决策程序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要提升监督质效,强化事前沟通,优化审查流程,抓好事后问效;要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区人大法制委和各专工委要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综合审查和专业性审查的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备案审查专家库,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个别黄浦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请求的决议。决定接受季倩倩、屠春含辞去上海市黄浦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由区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告。
会议审议和决定了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免去傅朱钢的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决定任命张本勇为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命张征为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会上向张本勇、张征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徐知,区人民法院院长段守亮,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区人民政府各委、办、局行政主要负责人,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及办事机构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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