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呼和浩特富泰热力暖气报停时间+条件+流程+材料
2023呼和浩特富泰热力公司办理停供业务
(资料图)
2023—2024年度采暖期即将到来,为了更好的为广大热用户提供服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呼和浩特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市城市燃热集团申请办理停供业务的相关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临时停供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修订)》第三十四条规定:热用户需要停止用热的,应当在供热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时间
2023年8月1日—2023年9月15日。
停供时效:当年10月15日起,至次年4月15日止。
临时停供需一年一办理,次年没有申请办理临时停供的用户,视为正常供热。
由于在供暖期前一个月内,供热公司需要注水和冷态运行等工作,请欲办理停供的热用户及时办理停供业务,逾期不予受理。
办理条件
1.实施分户控制,并且达到室外控制要求的;
2.办理临时停供须将供热设施与供热系统彻底断开,并做好防护措施。用户并自行清理供热设施周边障碍物,方便后期检查与维护;
3.申请临时停供的用户须做好防护措施,保证停供房屋内设施安全,不得对相邻用户设施及共用设施的安全造成危害。用户须自行清空管线内的存水,防止管线冻裂造成损失;
4.正常采暖一个采暖期以上,以防采暖系统故障,错过保修期;
5.按照规定按时缴纳热费;
6.停供后不影响相邻用户正常用热。
办理须知
1.请您对办理了停暖业务的房屋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因用户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而导致采暖设施损坏,造成用户自身与他人财产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
2.在8月1日—9月15日期间办理临时停供手续后,因用户自身原因未能正常缴纳基础热费的视为放弃办理。请您自行检查并及时开启釆暖设施,正常用热。
3.上一年度办理了停供业务,本年度未在规定时间内再次办理临时停供业务的,本公司视为正常用热用户。
4.临时停供申请一经批准,用户在停供期间未经供热方同意不得私自恢复供热;已办理停供业务的用户若需重新用热,需办理恢复用热手续,补齐全额采暖费方可用热。
5.报停用户须缴纳热费总额30%的基础热费。
6.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办理,可委托代理人携带停供材料办理。
7.申请临时停供的用户应随时配合供热公司的检查。
给您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配合!
办理材料
首次办理:
1.不动产登记证(不动产登记证、房屋产权证或房屋买卖合同书) 复印件一份。
2.本人办理,产权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3.代理人办理,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产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临时停供申请表(辖区供暖所或服务大厅领取)。
次年续办:
1.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本人不能前来办理,需要代办的)。
2.临时停供申请表(辖区供暖所或服务大厅领取)。
注意:1.如房屋户主发生变更,办理流程与首次办理临时停供流程相一致。
2.次年续办用户线上办理与首次办理临时停供流程相一致。
办理流程
(一)电话预约办理停供流程(后附办理地址及电话)
1.用户电话预约,分公司记录用户信息(姓名、地址、面积)及联系方式,并根据用户提供的信息落实是否欠费。
2.分公司委派专人上门检查是否符合办理停供条件。
3.如符合停供条件,工作人员当场与热用户办理停供手续并签署停供协议;如不符合办理停供条件的用户,当即告知。
(二)收费大厅(服务点)办理停供流程
1.用户到所属分公司收费大厅(服务点)办理停供手续,由收费大厅办理停供工作人员根据用户提交的停供材料,查证落实是否欠费。
2.如有欠费,工作人员应告知须结清欠费后方可办理,如无欠费须告知用户等候电话通知,工作人员上门核查并办理停供手续。
(三)在线报停办理停供流程
用户可搜索“富泰热力客户服务”公众号,进入“服务大厅”,点击“在线报停”,根据提示办理停供业务。(热用户须提交房本或网签合同电子照片,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照片,断管照片和联系电话)。
a.符合办理要求,微信公众号推送办理报停进度。
b.不符合办理要求,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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