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四家法院签订协议 深化跨域诉讼服务司法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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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重庆7月21日电 (梁钦卿)21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与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川渝四家法院”)共同签订《“川渝携手·跨域诉服”深化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合作协议》,旨在推进川渝跨域立案、跨域解纷、跨域诉讼服务等事项,强化四地法院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良性互动。
协议中提出,川渝四家法院将开展异地在线调解,充分发挥在线调解低成本、便捷高效的优势,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加强合作法院之间在线调解对接,建立线上调解工作室,加强远程视频调解软硬件配备,扩大在线音视频调解范围,支持调解员开展异地远程视频调解,鼓励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参与调解。
同时,川渝四家法院将搭建地区联调智库,整合合作法院所在地优质解纷资源,发挥多领域专业优势,择优吸纳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以及高校专家、公证员、律师等调解员共同组建特邀调解智库,推动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信息公开化、可视化、类型化,促进优质解纷资源跨地域、跨层级、跨部门开放共享。
协议中还提到,川渝四家法院将探索打造四地民事管辖异议案件典型案例库,建立跨地区管辖标准咨询机制,通过组织召开跨域联席会议及跨域专业法官会、联合发布典型案件等方式,共同研讨成渝地区疑难复杂案件的裁判思路、审理规则,统一管辖异议案件法律适用标准。
在深化跨域诉服合作方面,川渝四家法院将搭建跨域材料转接“绿色通道”。合作法院指定专人负责为四地当事人及律师提供电子化材料(申请书、答辩状、代理词、上诉状、证据等)的跨域收转服务。
川渝四家法院还将建立跨域视频接访机制,依托现有视频接访场地、设备,为四地当事人提供跨域视频接访辅助服务,当事人可选择所在地法院参与远程视频接访、调解。合作法院应代为核验并登记跨域当事人身份信息、信访诉求,反馈给管辖法院,同时为当事人提供必要的辅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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