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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泽新能: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行业资讯 来源 :证券之星 2023-04-07 20:38:50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宁夏嘉泽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各

项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就 2022 年度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2 名独立董事及 2 名董事组成,

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下:

  (一)2022年4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2年

第一次会议,形成了如下意见:1、同意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提交董事会审议;2、审议

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审计监察工作计划》;3、审议通过了《公司

审计监察部2021年工作总结》。

  (二)2022年5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2年

第二次会议,会议对三届十一次董事会相关议题进行了事前沟通,并

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2022年8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2年

第三次会议,形成了如下意见:同意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及摘要》《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2022年9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2年

第四次会议,形成了如下意见:同意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2022年10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2

年第五次会议,形成了如下意见:同意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在 2022 年年度审计工作中,我们与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范围、审

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讨论与沟通,审计工作按计划开展,

在审计报告出具后,对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

董事会审议。我们对公司年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客观评估,我们认为,年审注册会计

师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胜任,出具的审计报表能够充分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

  (二)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年审机构的审计报

告,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并提出指导建议。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

度财务报告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审计机构

为公司出具了 2022 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我们仔细审阅了《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问询了相关

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适用过程等,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了会计

差错更正,并对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2022 年半年度及 2022 年第

三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会

导致上述报告期财务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

制度。2022 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

                             《公司

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

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

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

求。

  由于公司财务人员工作疏忽,导致出现前述会计差错,对公司相

应报告期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我们也督促

公司进一步加强财务内控监督检查,使内控体系更加完整、有效,确

保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四)关注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整合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详细了解了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整合的具体进

展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充分利用已有的项目管理经验,并严

格按照上市公司标准执行内控程序和财务管理的要求,对标的企业进

行管理与整合,确保日常经营工作规范高效。公司对交易标的宁夏宁

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整合措施合理有效,整合符合预期,

能够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审计监察部严格执行审计

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未发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监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的履行了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

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

履职,保证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同时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

沟通交流,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能,以有效推动公司治理水

平的持续提升。

  特此报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 O 二三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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